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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-05-24




近日,佛山市住建管理局发布了《关于重申房地产销售秩序加强销售现场公示有关工作》的特急通知,重申加强对房地产销售秩序的监督管理。


通知指出,市住建管理局在第一季度房地产市场秩序检查中发现了多个问题,其中包括:


车位销售价格区间过大;

不利因素公示不完整;

网签认购落实不到位;

补充协议存在不公平条款;

网上可售房源与实际房源不一致等。


对此,通知重申:


把好预售许可关

避免在夜间开盘


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预售许可、提交预售方案时,必须同时报告开盘时间、销售方式、宣传方式、安全应急措施等,必要时应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向公安部门报备相关活动方案。区局在发出预售许可证前,必须先到项目销售现场检查,符合条件方可发出预售许可证。


通知重申,房地产开发企业合理安排开盘时间和销售方式,避免在夜间(17:30-次日8:30)进行项目开盘或销售活动,对预计购房人数较多的项目,尽可能采用摇号等方式进行销售。


在商品住房项目公开发售的首日,区局必须派员到场监督指导。严禁企业人为制造销售紧张气氛,严禁过分宣传和渲染楼盘热销情况。


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,要责令限期整改,记入诚信档案,暂停网签。



认购签约流程按规定


通知重申,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按认购、签署合同的程序进行销售签约。认购、签署合同必须登录网签系统进行操作,并使用经住建管理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的商品房认购书、商品房买卖合同模板


如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者自愿签署补充认购书、补充协议的,相关条款不能与经住建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的商品房认购书、商品房买卖合同模板的条款相矛盾或存在冲突。如存在矛盾冲突的,各区住建管理部门一经查实可予以诚信扣分移交工商管理部门处理



所有房源需实时公开


通知重申,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及时更新现场公示的《商品房项目销售进度控制表》,并应当在销控表的“销售状态”栏,用不同颜色标签区分显示商品房“可售”“已预定”“已签约”“已备案”等信息。


同时,应在销售现场提供能上互联网的电脑,方便购房者现场登陆“佛山市房产信息网”查询房源状态。房地产开发企业现场展示的房源状态,应确保与“佛山市房产信息网”公布的实时状态一致。在佛山市房产信息网显示为“可售”的房源,不得无故拒售不得分期销售。对信息不一致、违规拒售、分期销售的,市、区住建管理部门将依法进行调查,一经查证属实即进行诚信扣分处理。



车位:要承诺销售价格区间


通知提出,自2018年5月1日起,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项目预售时,必须提交《佛山市商品停车位(库)销售意向书》供区住建管理部门审核,意向书中除了要承诺销售价格区间最高销售价外,必须承诺车位销售均价,便于购房者对车位售价进行合理预期。



房企要履行告知义务


通知指出,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充分履行告知义务,在与购房者签署认购书前,必须充分告知购房人相关限购政策,并对购房人的购房资格及相关证件进行核验;对于购房者购买特殊户型(如购买带平台的户型)的,应充分考虑交付后使用事宜,对容易产生纠纷或投诉的事项,应提前告知购房人,并签署有关协议。



购房者将有清晰指引


市住建管理局已委托市房地产业协会,从发挥行业自律、完善健全行业自律规约、积极配合主管部门制定发布行业服务标准的角度,组织有关专家、房地产开发企业专业人员等,通过收集各大型房地产开发企业好的做法、向有关房地产开发企业征询意见等方式,尽快形成我市房地产项目不利因素公示模板,用楼盘整体平面示意图等直观的形式,对整个项目或每一栋楼所有可能引发维权冲突的不利因素进行列举、明确,务求给予购房者清晰的指引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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② 禅城这些地方未来几天将停水或停电!最长达11小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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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来源 | 佛山发布、佛山市住建管理局

    编辑 | 周志钊

    佛山日报社全媒体整理发布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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